权责事项信息表
基本信息 编 码 8.8 名 称 加收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权力类型 其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2.《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2004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二款 适用对象 (可多选) þ 单位 囗 个人 启动类型 þ 依职权 囗 依申请 数量规定 ―― 收费规定 ―― 网上办理 —— 通办类型 ―― 办理方式(可多选) ――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 地址 ――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端州区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适用条件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裁量标准 ―― 提交材料 (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 申请期限 ―― 法定办理期限 ―― 承诺办理期限 ―― 办理流程 特殊规定 ―― 中介服务及依据 ―― 部门衔接 ――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 共享信息 ―― 核查信息 ―― 咨询查询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可通过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758-12366或登陆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车辆购置税业务新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进行咨询 进度结果查询 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东岗办税厅: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车辆购置税业务新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查询进度结果 结果名称及样本 ―― 结果公示渠道 ―― 申请人责任 ――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违反规定迟征、少征、多征、免征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 2.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缴费人的;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8-2762017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8-2762950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000 0758-276066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5260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仅供参考。具体案件中,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